
叶碧美是本所负责房地产和财产转让业务的顾问。
她精于处理财产转让(房地产包括产业开发项目)、银行贷款及担保文件、产业融资、业主和租户事务及一般事务律师的工作。
她同时也处理遗嘱检验和遗产管理事务。
碧美于1976年毕业于当时的新加坡大学,获颁法学学士(荣誉)学位,并于当年成为新加坡最高法院核准的诉讼兼事务律师。
叶碧美先于1976年加盟A S K Wee,工作三年后于1979年创办Ng Yap & Partners律师事务所,并执业到2007年3月。她于2007年8月加盟敦升律师事务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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