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明钦是本所负责诉讼与纠纷解决业务的合伙人,他同时还是一名公证人兼监誓官。
明钦精通医疗法、建筑法和商业法,包括仲裁在内。他是新加坡律师公会医疗法改革顾问团的成员,也是医疗保障协会(MPS)在新加坡的主要律师之一。
他曾在法庭和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审理各类医疗相关案件的诉讼中,为许多医生担任辩护律师。这些案件包括性骚扰、欺诈、暴力殴打、盐酸丁丙诺啡和苯二氮平类药物处方、美容、中心静脉导管的验尸官查询、史蒂芬约翰逊综合征、用药过量、活组织检查、从简单的脂肪瘤切除手术到复杂的心脏手术中的医疗疏忽事故、内镜下逆行性胰胆管造影术、耳鼻喉学、泌尿学/支架、异位妊娠、终止妊娠、放射线、麻醉术、肿瘤学、息肉切除术等。
明钦还成功地打赢了其他一些轰动一时的诉讼案件,包括:
此外,他在劳工法方面也有很丰富的经验。他曾在处理新加坡某一由劳工总监审理的罕见案件中,就与全国职工总会订立集体协议的各种问题,成功向一家大型国际航空公司提供咨询意见。
明钦于1989年获得英国白金汉大学法学学士(荣誉)学位,并于当年取得英国律师资格。他是中殿律师学院律师公会会员。在敦升律师事务所见习期过后,他于1989年成为新加坡最高法院核准的诉讼兼事务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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